二、遗体接运服务车为逝者遗体接运业务专用,接运驾驶员实行24小时馆内值班,随时接受业务总台调度。
三、接线调度员要精通殡葬业务知识,熟悉行车路线,力争使发出的调令及时、准确,并得到有效执行。如因调令不清,导致服务车跑空趟,将按照单位规定追究接线调度员相关责任。
四、接运驾驶员要服从业务总台调度,按要求准时发车;在接到派车通知后,应在10分钟内做好发车准备,及时出车。对于不服从业务总台派车的驾驶人员,将按照单位规定追究相关责任。
五、接线调度员在接到联系电话后,根据丧属提出的服务要求进行登记。详细确认:逝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接运遗体地点时间、联系人姓名电话及派车时间。并根据登记内容,详实填写派车信息(无需填写殡仪公司名称),以确保资料准确无误。
六、业务总台实行“按序派车”,接线调度员依据接电话的时间排列派车次序,按照“先接先发、公平调度”的原则进行车辆调度;严禁接线调度员“择单”派车、接运驾驶员“挑单”出车。
七、在值班车辆均出车在外执行工作任务的情况下,派车单原则上控制在三个周转量内进行调度; 如超出周转量,接线调度员应立即起动相关应急预案,通知接运科负责人,及时安排接运工作。
八、因特殊情况(如: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刑事、交通事故等),接线调度员可优先派车接运。同时,及时向已接受登记的丧属作好解释工作,取得对方谅解,并记录备查。
九、对自送遗体(仅限于民政部门批准备案的乡镇殡仪专用车辆),日间由总台负责通知火化班对遗体进行核查确认,加盖自送章,安排接收;夜间由接线调度员通知接运当班人员负责核对、接收后,方可办理相关手续。
十、当班接线调度员要认真填写《遗体接运情况登记表》,每天做好台账交接工作,由班组按月统计上报业务科。
十一、督查室负责对业务总台的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,并将监督检查结果按月向单位主管领导汇报。